公告日期:2026-04-1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传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李传轩,男,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兼任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专家,复旦大学“双碳”目标法治保障研究基地主任。入选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应出 是否连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董
独立董 席董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席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事姓名 事会 自出席董 大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李传轩 6 1 5 0 0 否 1
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以及需独立董事专门审议的事项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 审核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号 意见
2025年3月 2025 年第一次独
1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5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召集并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详细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方案,对此提出相关建议。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四)现场工作及与业务讨论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外,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职: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本人通过公司报送信息及市场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定期及不定期与管理层沟通:本人通过现场沟通、邮件、电话等多种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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