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薛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作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 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权利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职业操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薛源,法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法学会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次数和投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
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利用参会机会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认真审阅,并结合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与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5 5 0 0 2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和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照规定参加了会议,对内部控制、聘任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核查,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0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按照规定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一起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外汇套期保值和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分析,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本人在 2025 年度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各次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以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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