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郭磊明
作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履职,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郭磊明,男,1974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民革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深圳市南山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000 年 11 月至今在万商
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合伙人律师。2021 年 6 月至 2024 年 7月担
任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月至 2026 年 3月担任阳
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立足专业视角提出合理化建议,除回避表决外,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召开股东会次 出席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6 6 0 0 3 3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计参加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员工持股事项、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绩效薪酬发放事项进行审议,持续完善公司薪酬与激励体系,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共计参加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拟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高管团队,切实履行委员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投项目延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与判断,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自身法律专业背景,对公司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中潜在的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进行审慎判断,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营。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财务审计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必要的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专业法律视角独立、审
慎行使表决权与监督权。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及时掌握重大经营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情况,并持续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处境,探讨对策,基于自身法律专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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