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预案已获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为:以特别分红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 年度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以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分配。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天赐材料(002709)
本公司 2025 年度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 8,495,760 股后的 2,030,065,9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30 徐金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4
天赐材料(002709)
月 28 日),如因自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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