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7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最新要求,结合公司治理需求,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修
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 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2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
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4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负责人。 书。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
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 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行)》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5 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 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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