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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1 18:39:20 股吧网页版
*ST东易: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东易 公告编号:2025-098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 12 月 2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批
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重整程序。2、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 破申 1179 号《民
事裁定书》和(2025)京 01 破 50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5)京 01 破 501 号《民事裁
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北京一中院已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东易日盛收到的(2025)京 01 破 501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四、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将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五、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果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 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
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股价可能存在向下除权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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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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