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东易 公告编号:2025-09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东易日盛”)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
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 破申 1179 号)及《决定书》((2025)京 01
破 501 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
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
权,并定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 时 30 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公司债权人会议。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债权人会议按时召开,表决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及《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星期日)上午 9 时 30 分通过网络平
台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第一项: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第二项: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审查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第三项: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第四项:审计、评估、财务顾问机构作工作报告
第五项: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第六项:管理人介绍《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主要内容
第七项:管理人介绍《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第八项:表决《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由管理人回答债权人询问
第九项: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会议出席人员包括: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公司债权人、北京一中院合议庭、管理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和债务人职工代表等。
二、本次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二项表决事项,截至本次会议结束,相关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事项一:《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
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 7,397 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2,031,067,849.93 元。
出席债权人会议 7,203 人,表决同意共计 7,123 人,占出席会议债权人的 98.89%,超
过半数;表决同意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额为 1,881,313,312.51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 92.63%,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形式的方案》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表决事项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债权人会议设普通债权组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计 7,392 人,债权总额为 2,011,092,010.93 元。出席
债权人会议 7,201 人,表决同意共计 7,107 人,占出席会议债权人的 98.69%,超过半
数;表决同意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额为 1,841,940,948.69 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91.59%,超过三分之二。
综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果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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