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
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
续 经 营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段 落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大 华 审 字
[2025]0011007659 号)。为消除此影响,2025 年公司推进相关重点工作并取得实效。公司董事会就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带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如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二)持续经营”所述,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134.52
万元,连续亏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110,683.15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59,211.01 万元,营运资金短缺,且因金融债务逾期及经济纠纷、劳动劳务合同纠纷等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此外,东易日盛重整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并顺利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东易日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东易日盛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改善措施能否有效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影响消除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解决前述问题:
(一)完成司法重整,化解公司债务
2025 年 11 月 19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 01 破申
1179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京 01 破 50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
整。2025 年 12 月 21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
重整程序。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通过执行
《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入投资者、以转增股票抵偿部分债务
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88,564.05 万元、营运资金 51,223.50 万元,净资产及营运资金均实现由负转正,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至 59.92%,回归合理区间,偿债能力与融资弹性显著提升,为公司持续经营奠定了坚实的财务基础。
(二)持续聚焦主业,夯实经营基础
2025 年,公司以“精益运营、价值重塑”为导向,通过存量资产盘活、组织架构优化、费用精细化管控等多方发力,系统性提升内部管理效能与盈利能力。
一方面通过在保持公司核心团队稳定的基础上,构建扁平化架构,缩短决策链条,提升响应效率;另一方面对存量资产实施"一资一策",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降低无效资产管理成本,提升资产回报率。公司也加强了全面预算管理,对可控费用实行定额管控,借助数字化工具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核心设计业务保持稳定,成功中标多项重大设计项目,夯实了业务经营基础。与此同时,公司有序推进生态拓展,主动对接全国性上下游供应商,深化互信,探讨合作,为未来协同发展做好准备。各子公司还积极推进数字化管理,顺应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以智能化工具升级现有管理模式,促动提升运营效率。此外,公司持续深化品牌矩阵建设,通过资源共享及专业输出,“邱德光”“集艾设计”“关镇铨”等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025 年公司实现收入 69,134.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44.52 万元。
(三)加强内控及合规体系建设,提升抗风险能力
公司已全面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与合规管理,系统梳理并修订关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在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中的职责边界。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与动态监测机制,强化对外投资等重点领域的常态化管控。完成监事会改革,优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配置,提升监督独立性与履职实效。通过制度完善与流程再造,公司治理结构更加规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为持续经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综上,公司认为 2024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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