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三、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薪酬(津贴)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按照其所任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领取薪酬,不以董事职务领取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 10 万元/年。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按年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独立董事岗位津贴为税前 10 万元/年,其津贴按半年度周期进行平均发放;
3、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4、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
定报销;
5、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6、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7、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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