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经公司自查,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7日及7月18日,公司为当时全资孙公司陕西汉阴黄龙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汉阴黄龙”)分别向陕西汉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及400万元,合计34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两笔担保事项在发生时仅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情形。
(二)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前述担保事项暴露出的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已采取并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
1、补救与披露:公司在认识到为汉阴黄龙的两笔流动资金借款合计3,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存在内部控制存在执行不到位时,公司在筹划出售北京黄龙75%股权时将上述两笔存续的担保的风险及后续保障方案(1、以汉阴黄龙30%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2、受让方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不可撤销反担保书》,无条件为公司该担保提供反担保。)作为关联交易的一部分一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了披露,相关反担保措施均已落实。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9月2日与2025年9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2、开展专项排查与制度检视:迅速由董事会牵头,内审、证券法务及财务部门协助成立内控专项排查小组,对公司现有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关键内控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系统性排查,重点检视了决策权限、流程衔接与合规审查环节;
3、强化全流程管控:基于上述排查结果,公司强化了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全流程管控。再次强调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均必须无条件纳入公司统一的内控流程,由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证券法务部、财务部进行前置合规审查,确保必经董事会审议程序,从操作源头杜绝程序瑕疵;
4、组织专项合规培训: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员工进行了专项合规培训,重点加强对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复杂规则的学习与案例研讨;
5、加强持续监督与审计:后续公司将责成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将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列为常规及专项审计的重点,并严格执行定期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6、合规存疑及时汇报:公司在后续的合规工作中,如对规则理解存在疑问或把握不清时,
须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并征询意见。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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