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的专项审计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 0235 号
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及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0235号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公司)2025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6]第 0549 号无法表示
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岭南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1,349,294,909.69元,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5,676,137.90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所示,岭南公司采取了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可执行性及实际效果,无法判断其是否能够有效扭转公司净资产为负的状况。
2、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的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时参照 1 年期应收账款的
预期信用损失比率加成计提。由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资产存在提前结算的可能,提前结算会存在损失的可能性,且我们对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执行函证程序的回函率偏低,我们无法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证明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是充分的。
3、由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养护人因公司未能支付养护费用及地租,拒绝我们进入苗场,我们未能对公司账面消耗性生物资产执行盘点程序。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岭南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
-1,349,294,909.69 元,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5,676,137.90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公司采取如下措施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1)多种方式并举,加快项目结算及应收账款的回收。公司的项目回款滞后,影响公司资金运转,加快催收回款是解决资金问题的主要举措。公司将重点加快实现存量项目的债权确认,并结合国家最新清欠政策,灵活清收,尽快回笼资金,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压缩在建项目的回款时间。
(2)稳定现有银行的信贷规模,并伺机增加授信。针对近期即将到期的债务,公司正积极与银行协商续贷或展期,同时也借助各类政策支持,采取多种方式合理增加新的融资,改善负债结构。
(3)处置部分资产,回笼资金。公司拟通过处置变现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流动资金,缓解资金紧张局面。
(4)持续实施降本增效。通过调整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压降经营成本费用,严控费用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管控,精细成本核算水平,实现降本增效。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在实际经营中不断寻找优化空间,持续改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我们认为上述措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改善是有限的,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实上述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可执行性及实际效果,无法判断其是否能够有效扭转公司净资产为负的状况,增加收入,扭转公司的亏损状况,改善公司的现金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第十一条规定,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存在多个不确定事项。尽管注册会计师对每个单独的不确定事项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由于不确定事项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以及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累积影响,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第 33 段指出,当存在多项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影响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时,在极少数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是适当的,而非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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