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董事会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鉴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岭南股份”)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审计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项目合伙人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情况和拟发表的审计意见进行了多次充分沟通,基于前述我们在沟通中了解到的审计机构发表审计意见的理由,为维护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我们尊重年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客观的,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消除涉及事项的措施和办法是可行和必要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
(三)希望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督促尽快妥善解决资金占用等事项,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排查可能存在的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若发现该等违规事项,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四)我们认为,公司前期存在的与特定人员任职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已通过完成人员与治理结构更迭、深入开展合规学习得到有效纠正,强化了合规意识与履职责任。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内控体系运行,以保障公司治理持续规范。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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