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明盛智能,实际控制人
变更为施其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
期为 2026 年 2 月 6 日,过户股数 38,821,404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集成吊顶、吊顶电器、集成墙面等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69.83 万元,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25.71 万元,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1.97 万元。
在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由上市公司拟购
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在收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将其控制的资产以重组上市的方式置入上市公司的安排。受让方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实施相关事项,收购人届时将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将根据后续
3、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相关方需履行相关承诺。明盛智能、施其明、武汉明数湾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其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相关规定在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明盛智能的股东武汉桥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水智能”)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其所持有的明盛智能股权不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桥水智能的股东上海数之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数之谷”)、武汉市湖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芯智能”)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8 个月内,其所持有的桥水智能股权不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桥水智能的股东数之谷的合伙人出具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其所持有的数之谷合伙份额不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
时沈祥、骆莲琴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持其持有的除本次交易涉及股份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实施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以维持目标公司的上市地位的情形除外。”
一、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1、2025 年 12 月 30 日,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友邦吊顶”“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沈祥、骆莲琴、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徜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徜胜科技”)(时沈祥、骆莲琴、徜胜科技合称“转让方”)与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盛智能”)、施其明、武汉明数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明数湾”)(明盛智能、施其明、武汉明数湾合称“受让方”)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骆莲琴向受让方转让上市公司 30,020,81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19%),徜胜科技向明盛智能转让上市公司 8,800,59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80%)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 29.41 元/股。(以上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协议转让”)
2、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转让方应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全部剩余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且除取得受让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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