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4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明盛智能”)。收购人及其股东认同上市公司长期价值,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2025 年 12 月 30 日,时沈祥、骆莲琴、上海徜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徜胜科技”)(三方合称“转让方”)与明盛智能、施其明、武汉明数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明数湾”)(三方合称“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骆莲琴向明盛智能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0,610,10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 8.20%);徜胜科技向明盛智能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8,800,59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 6.80%);骆莲琴向施其明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1,650,30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 9.00%);骆莲琴向武汉明数湾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7,760,39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 5.99%)(上述股份转让安排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与本次要约收购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转让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友邦吊顶 29.99%股份。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前提条件已达成。
3、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友邦吊顶除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外的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9,430,1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1%,要约价格为 29.41 元/股。若上市公司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
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19,430,119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9,430,119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19,430,119 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转让方同意并不可撤销的承诺,在明盛智能发出部分要约后,转让方将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载明的期限内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 19,430,119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15.01%)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其中时沈祥将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 11,774,172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9.10%)有效申报预受要约、骆莲琴将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7,655,947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5.91%)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未经明盛智能书面同意,转让方以上预受要约为不可撤回,转让方将配合上市公司及明盛智能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转让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所持有的预受要约股份或于其上设立任何质押等权利负担,也不得实施或配合其他方实施任何影响本次要约收购实施的行为或安排。
同时,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转让方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全部剩余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且除取得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双方同意,若转让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转让方持有的剩余目标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自动恢复。在转让方如约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前提下,如受让方未能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的十二(12)个月内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发出部分要约收购,则转让方有权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的十二(12)个月届满后决定其放弃的表决权是否恢复;但如转让方未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有效申
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的,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表决权始终不恢复。
6、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票比例低于 25%,公司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友邦吊顶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友邦吊顶的股权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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