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鲍宗客)
本人鲍宗客作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鲍宗客,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杭州华星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东方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大城市学院教授。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7 0 7 0 0 否 2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此期间,本人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应披露的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积极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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