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惠)
本人马惠作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马惠,197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律师。历任山西太原
酒厂操作工、浙江银燕集团营销部部长、浙江海威特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泰嘉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荣获浙江省优秀女律师、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嘉兴市优秀律师、嘉兴市三八红旗手、嘉兴市行业先进个人、海盐县优秀法律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现为浙江省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嘉兴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海盐县政协委员。2022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7 0 7 0 0 否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此期间,本人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同时,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并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咨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
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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