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久安专审字[2026]第 00083 号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
西座 10 层 1001-1005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网址:www.jiuancpa.com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 3-4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ENZHEN JIUAN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久安专审字[2026]第 00083 号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久安审字(2026)第 00166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麦趣尔公司编制的《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麦趣尔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 层 1001-1005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网址:www.jiuancpa.com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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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反映了麦趣尔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麦趣尔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为了更好地理解麦趣尔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本专项核查意见应当与久安审字(2026)第 00166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李程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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