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首席合
伙人为张恩军先生。截至 2025 年末,北京兴华有合伙人 111 人,注册会计师 4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北京
兴华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
同意向董事会提请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该事项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 2025年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兴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兴华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北京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一)2025 年 12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会同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事项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就公司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沟通。
(三)2026 年 2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会同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进行第二次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就现场审计工作进展、审计报告推进等情况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交流。
(四)2026 年 3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会同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进行第
三次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报告进展、重点关注事项等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交流。
(五)2026 年 4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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