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金峰
本人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期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内,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金峰,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才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7 次,实际出席会议 7 次,
没有委托出席或者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在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收购资产等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咨询和监督保障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同时,本人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董事会
名 应出席会议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王金峰 7 2 5 0 0
(二)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 3 次股
东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共计 5 次,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相关工作要求,听取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建议,使审计委员会发挥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2、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新一届的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换届程序的合规性与候选人情况进行重点关注,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及关联关系等情况,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
按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所审议事项进行独立分析,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以及贵金属套期保值事项进行独立审核,审慎提出意见及建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三、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任职期间内,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 3 家。
报告期,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会议、公司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收购情况等,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外部中介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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