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军
本人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石军,男,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
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特许金融分析师,律师。历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及中心负责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裕睿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泓泰高新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9 次,实际出席会议 9 次,没有委托出
席或者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在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收购资产等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咨询和监督保障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本人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董事会
名 应出席会议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石军 9 2 7 0 0
(二)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5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 1 次股东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共计 13 次,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 次,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公司闲置资金理财、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套期保值业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核,基于独立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4 次,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年度发展战略、资产收购、内部股权划转事项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发挥本人在金融、公司战略方面的专长,提出意见及建议,帮助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查了董事、高管薪
酬方案,对董事、高管薪酬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与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 2 次,本人均亲自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