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5-076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轮转债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轮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
2、“金轮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金轮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
4、“金轮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9 日
5、“金轮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
6、“金轮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
一、“金轮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1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了 21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
行总额 21,4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07 号”文同意,公司 21,400 万元可
转债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债券代码“12807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2019 年 10 月 18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4.96 元/
股。
二、“金轮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为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金轮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金轮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 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 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金轮转债”到期日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 轮转债”。“金轮转债”将
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金轮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金轮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13.34 元/股。
四、“金轮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金轮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到期兑付对象为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金轮转债”持有人。
五、“金轮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金轮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0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
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
六、“金轮转债”兑付方法
“金轮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通过托管券商划入“金轮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七、“金轮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金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个人收益的 2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 2%)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金轮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金轮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10 元(税前),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09.6 元(税后),最终代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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