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望)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人作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董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信息化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物产金轮独立董事,并于2025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后获得连任。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等。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出席的2025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和异议的情形。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应参加 实际出席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式出席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10 10 2 8 0 0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关注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在薪酬与考核工作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际出席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保持审慎的专业怀疑态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作为会计领域专业人士,本人认真监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及工作人员的独立性和构成、审计计划安排、财务报表相关的主要问题及异常、审计存在的主要
问题和障碍、与管理层是否存在重大分歧等问题,并就此与会计师保持沟通,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审计结论的客观性。
(五)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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