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阮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人作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阮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文艺馥欣(杭州)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领益智造独立董事、物产金轮独立董事,并于2025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后获得连任。历任华泰联合证券并购部、投资银行部等部门担任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等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出席的2025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和异议的情形。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应参加 实际出席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式出席会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10 10 2 8 0 0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应出席1次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1次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并参与修订《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年度财务报告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跟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进行审慎评估,基于公司战略和管理需求,从候选人资质、经验、能力和独立性等多维度考量,为优化公司管理层结构提供有力支持。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出席1次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1次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会议,参与修订《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参与新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与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3次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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