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要求,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
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
理”的内容,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8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
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
行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
由于上述文件的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解释 17 号、解释 18 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
分仍按上述原有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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