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4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已对被申请人进行财产保全。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建设为原告、保全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1,999.52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或保全申请人)与海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向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国海建设于近日收到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保全财产通知书》,财产保全情况如下:
保全申请人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 2025 年 3 月 4 日作出(2025)赣 0104 民初 763 号民事裁
定,已对被申请人名下的如下财产依法采取了查封、冻结、扣押保全措施,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告知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12 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
园开发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9550***************)存款19,995,242.05 元,当日实际控制金额共计人民币 448,035.72 元,期限一年,即
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止;
二、2025 年 3 月 12 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
园开发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账户:5020**************)存款 19,475,084.97
元,当日实际控制金额共计人民币 0.47 元,期限一年,即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
起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止;
三、2025 年 3 月 12 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
园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账户:3605****************)存款 19,476,159.18 元,当日实际控制金额共计人民币
1,049.28 元,期限一年,即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止;
四、2025 年 3 月 12 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
园开发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账户:5020**************)存款 19,475,109.90
元,当日实际控制金额共计人民币 24.93 元,期限一年,即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止;
五、2025 年 3 月 12 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海南海凭国际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2675********)存款19,547,206.33 元,当日实际控制金额共计人民币 71,047.15 元,期限一年,即
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止;
六、2025 年 3 月 25 日,本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
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青云谱区金鹰路以南、上海路两侧(CN401-E15-1 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21)南昌市不动产权第 0096***号),保全限额
19,475,084.5 元,期限三年,即自 2025 年 3 月 25 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24 日止
(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如对本院的保全措施有异议,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三、其他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其他已披露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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