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19:25:52 股吧网页版
跃岭股份: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新稿)

上市公司: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跃岭股份

股票代码: 00272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 21 层 B2102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跃岭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跃岭股份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批通过(如适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收购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1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1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4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14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1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5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1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17
第四节 资金来源...... 35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总额...... 35
二、资金来源的声明...... 35
三、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36
第五节 后续计划...... 37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
调整的计划...... 37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
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37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37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38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38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38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38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39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