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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19:23:23 股吧网页版
跃岭股份: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接待行为,加强公司投资者接待及与外界交流沟通的公开透明度,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基金公司、证券机构等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以及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电话咨询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
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处理投资者关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 诚信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 合规披露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 保密原则:公司投资者接待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以及本制度,不得在投资者接待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 高效低耗原则:公司接待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接待人员着装整洁、用语规范。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人员素质要求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
体接待事务,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接待活动中发表和公司有关的言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或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婉言谢绝对方有关公司业绩、签订重大合同等提问的回答。

第六条 公司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 熟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了解;

(二) 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证券、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三) 熟悉证券市场,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四)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四章 接待工作

第七条 公司经营情况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在年报、半年
报披露前三十日内、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项公告前,公司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接待。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分析师说明会、专题研讨会、投
资者会议等,就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广泛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仅限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提供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可邀请保荐代表人等中介机构或者专门机构出席。

第九条 公司通过股东会、网站、分析师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
一沟通、现场参观和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当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保证相关沟通渠道的畅通,避免出现
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十条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为使
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可以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采取网上直播方式的,公司应当提前发布公告,说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和活动主题等。

第十一条 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确定投资者、
分析师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拒绝回答。

第十二条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结束后,公司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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