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标准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津贴按月度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标准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津贴按月度发放。
3、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薪酬体系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原则上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挂钩,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并预留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中长期激励等补充薪酬形式。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津贴方案进行调整。
4、本薪酬、津贴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津贴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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