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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23:04 股吧网页版
跃岭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浴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浴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治理,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浴华,1977 年 11 月出生,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天津泰达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天津泰达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5 年 11 月担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跃岭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跃岭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 8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8 项议案;召开股东大
会 2 次,审议通过 15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1 次,
其中现场出席 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0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
主持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3 项议案;本人参与 1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 项议案。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审议确定公司年度审计计划与审计工作安排,同步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年度审计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履职期间认真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始终保持充分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服务于全体股东。
持续关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严格审核资料,基于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判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提升公司运作透明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为年度后期,现场履职时
长与工作内容有限,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3 个工作日。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状况,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进展;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重点关注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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