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一、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大美食公司”)聘请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龙大美食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审计报告中关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了披露。鉴于相关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和信事务所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和信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等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
和信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具体如下: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和信事务所注意到龙大美食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一)龙大美食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
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及《关于对杨晓初、余宇、王豪杰、张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龙大美食公司对决定书指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后未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利息资本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第六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进行了自查,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1 年度-2025 年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
(二)龙大美食公司 2025 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对营业成本的结转和确认、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减值计提未有效执行审核等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上述重大缺陷导致财务报表中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等出现重大错报。管理层在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已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并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龙大美食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对 2025 年一季报、半年报和
三季报进行修正和重述。公司上述多次出现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等错报表明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上述事项表明,龙大美食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龙大美食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龙大美食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龙大美食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和信事务所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
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和信事务所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对龙大
美食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和信事务所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龙
大美食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系和信事务所基于规范与专业的独立判断,公司董事会对和信事务所出具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认可,报告如实的反映了公司现状,体现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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