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040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475,900股不享有参与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85,604,125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1,475,900股后的574,128,2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2,238,467.5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决定以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 11,475,900 股,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相关权利)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72,238,467.50 元(含税)。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距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11,475,900股,根据《公司法》等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相关权利。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