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施谦述职报告
2025年11月,本人被聘任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施谦,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研究员,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2009年8月至今在云南大学工作,现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致力于审计、会计、资产评估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自2025年11月17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云南瑞和锦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南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漾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亲属关系;未为公司或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与公司产生重大业务往来或利益冲突的情形。任职期间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具备充分的独立性以保障履职公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 2025 年度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 1 次,本
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1 1 0 0 均为赞成票
公司 2025 年度共计召开 5 次股东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 1 次,本
人出席股东会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1 1 0 0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三会”运作程序规范,会议材料提前送达且内容完整,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本人在每次会议前认真审阅议案及附件,重点关注医药零售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决策的影响,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未出现反对、弃权情形,相关决策均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全年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1 1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本人牵头组织委员对公司授信担保事项开展专项核查,重点关注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经营成果及偿债能力,核查担保额度的合理性、担保程序的合规性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的完备性;针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人依托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从执业资质、审计质量、独立性及服务效能四个维度开展全面评估,组织审计委员会出具明确审议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撑;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与公允性监督,针对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议案,牵头核查关联方认定的准确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同时,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全体股东
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工作。重点核查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从业履历及职业操守,通过审阅候选人资质文件、参与面谈沟通等方式,全面评估候选人与拟任岗位的适配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考量候选人过往经营管理业绩、行业资源储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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