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龙小海述职报告
作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谨慎、勤勉履职,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意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龙小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1966年8月出生。1997年至2010年在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曾任综合科科长、制度科科长,2007年至2008年借调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曾任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10年至2016年在昆明市财政局,曾任总会计师、副局长,2016年至今在云南大学工作,现任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2019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 7 次,本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7 7 0 0 均为赞成票
公司 2025 年度共计召开 5 次股东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 4 次,本
人出席股东会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4 4 0 0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各项会议中,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针对公司战略规划、财务预算、关联交易、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所有表决均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原则,无投弃权票或反对票情况,相关表决结果已按规定披露。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要求,出席了2025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6 2 2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本人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议过程中,重点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执行,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计划和内审工作报告,对规范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等需要披露的重要财务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与年审会计师及时、有效进行沟通,并对重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对高管的薪酬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并提出建议,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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