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推动建立和完善符合上市公司现代管理条件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通过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结合执行机制与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
建立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信息与沟通等,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专业模块,具体内容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各项议事规则,组织结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行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形成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有效保障了公司规范运行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相关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重点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制度。
(2)组织机构
公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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