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等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未来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等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对应的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安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考核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1 触发值 2 目标值 触发值 1 触发值 2
(Am) (A1) (A2) (Bm) (B1) (B2)
2026
第一个考核期 110,000.00 105,000.00 100,000.00 14,000.00 12,600.00 11,200.00
年度
2027
第二个考核期 130,000.00 120,000.00 110,000.00 20,000.00 18,000.00 16,000.00
年度
2028
第三个考核期 150,000.00 140,000.00 130,000.00 30,000.00 27,000.00 24,000.00
年度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度对应系数(X1,X2)
A≥Am X1=100%
营业收入(A) A1≤A<Am X1=90%
A2≤A<A1 X1=80%
A<A2 X1=0%
B≥B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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