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1 16:31:21 股吧网页版
特一药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 于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

电话(Tel.):(+86)(755)8351 5666 传真(Fax.):(+86)(755)8351 5333/8351 5090

网站(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目 录

释义 ...... 4
第一节 引言 ...... 5
第二节 正文 ...... 7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7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8

三、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9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10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 11

六、公司未对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11

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11

八、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 ...... 11

九、结论性意见 ...... 1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GLG/SZ/A2957/FY/2026-242
致: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接受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表 如下全称或含义:
特一药业、公司 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激励计划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草案)》 划(草案)》

本次激励计划 指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被授予的存在
限制性股票 指

限制性条件的公司股票

《公司章程》 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监管指引》 指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所 指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本次激励计划指派的经办律师

元 指 人民币元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注:本法律意见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或四位小数,若出现总数 与各分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引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