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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8 19:11:02 股吧网页版
好利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将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
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7 名董事,其中 4 名为非独立董事,
3 名为独立董事。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修先生、汤奇青先生、赵斌先生、林瑞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蔡黛燕女士、周晓鸣先生、钱嫣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蔡黛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蔡
黛燕女士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蔡黛燕女士如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6 月 16 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张东杰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张东杰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汤奇青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4 年2 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除上述立案调查情形外,最近 36 个月内汤奇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汤奇青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在管理和投资
方面的经验、能力和资源对于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其个人立案调查事项不存在影响其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同时,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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