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2 19:31:01 股吧网页版
ST萃华: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 萃华 公告编号:2026-05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
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 2025 年年报的编制工作,
公司也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
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已自 2026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
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原定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 2025
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也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上述定期
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已自 2026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一、相关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存货、收入及诉讼等定期报告重要事项涉及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系统梳理核查,但因核查涉及的范围广、工作量大,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暂未完成。

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尽快完成核查,并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

二、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 2026 年 6 月 2 日,公司未能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
次一交易日(2026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
内仍无法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已
自 2026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5 年年
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1 号),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3、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
案字 0022026006 号),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