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8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在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 96 号 3 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思伟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包括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26,15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具体如下: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2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600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2,000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 17,5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10,00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0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5,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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