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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15:51:01 股吧网页版
ST萃华: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6-02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3 月 31 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时任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艺投资”)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借款期限为 12个月(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翠艺投资同意将上述借款继续展期12 个月(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协议签署合同为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借款展期事项。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翠艺投资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翠艺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郭英杰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翠竹北路石化工业区 1 栋(二层中之二)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269372E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成立日期 1996 年 9 月 9 日

营业期限 永续经营

主要股东 郭英杰 51%,郭琼雁 30%,郭裕春 19%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翠艺投资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翠艺投资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翠艺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翠艺投资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1 总资产 48,579.89 47,948.38

2 净资产 11,973.01 12,118.25

3 营业收入 -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4 净利润 -145.25 -2,216.59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方):深圳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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