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 萃华 公告编号:2026-02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171,159.3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共计约为人民币 31,092 万元,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0 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31,092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2026 年 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及
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017),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2: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传票、起诉状等相关案件材料;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1: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案金额(万 案件进展
元)
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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