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 萃华 公告编号:2026-04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
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无法在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
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也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
上述定期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
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2026 年 4 月 30 日)
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无法在 2026 年 4 月 2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也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 4 月 30 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二、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
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2026 年 4 月 30 日)
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3、目前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尽快完成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对于定期报告预计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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