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萃华 公告编号:2026-04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4 月 28 日、4 月 29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 2026年 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6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ST 萃华 2025 年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工作进度和审计执行情况的说明》中提到:公司存货实存数量与财务报表结存数量存在重大差异,已执行监盘、访谈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财务报表中存货科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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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ST萃华 2025 年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工作进度和审计执行情况的说明》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若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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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43)。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无法在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也可能无法在法
定期限内(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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