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结合监管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章程》修订有关的新《章程》备案等后续事项。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的要求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如仅涉及该表述调整将不列入修订对照表中。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 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 经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关于 经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关于广东燕塘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乳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垦函字 司的批复》(粤垦函字[2010]239 号)
[2010]239 号)批复同意,广东燕塘乳 批复同意,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整体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公司于
变更设立公司,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1
2010年12月21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
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
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商变更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40000000065176。 注册号为:440000000065176。
第十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新增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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