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5 年 7 月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
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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