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远”)在 2026 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500万元的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6 年 4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编号:EEDS(2026)ZGBZ 字 0012 号】,公司为新威远与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在 2026 年 6 月 4 日所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
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2、保证人: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新威远;
4、最高额保证:公司为新威远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在2026年6月4日所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6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董事会认为:新威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本次为新威远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长远发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101,260.30 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5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92,903.4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3.46%;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8,356.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11%。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6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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