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考核后统一发放。2026 年度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 2026 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与公司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2026 年度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 2026 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预算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