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8 18:55:43 股吧网页版
王子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
议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上午 9:30 时在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 4 号王子工业
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7 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任兰洞、孔祥云、曹跃云、孙蓟沙。其中,董事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孔祥云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进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继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胡继晔先生接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方案的议案

针对收购中电华瑞 49%股权的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实现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电华瑞累计收回 2023
年度应收账款 7,473.88 万元,占 2023 年度应收账款的 81.21%,已达承诺数,未
触发补偿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 14 时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