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6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原股东朱珠和朱万里(以下简称“承诺人”)针对收购中电华瑞 51%股权之应收账款回收承诺支付的补偿款103,093,778.21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承诺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方案的议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中电华瑞于 2023 年度、2024 年度分别收回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的应收账款 4,349.97 万元、1,987.43 万元,共计 6,337.40
万元,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电华瑞合并报表口径应收账款的 51.84%,因未达
承诺数,中电华瑞原股东需按照承诺函约定对公司进行补偿。根据已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函的约定,承诺人应向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 103,093,778.21 元。该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为附退回条件的收款,不会对公司的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足额收到承诺人支付的应收账款回收补偿款,承诺人对公司的本次应收账款回收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中电华瑞原股东朱珠、朱万里发来的《关于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回收之承诺函》,在本承诺函项下应收账款回收期限届满且承诺人已经履行完毕本承诺函项下的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后,如中电华瑞后续收到了应收账款,而承诺人在应收账款回收期限内已经补偿给公司的,则公司应当将收到的相关
补偿款项在 30 日内返还给承诺人;但若相关应收账款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后收回
的,则公司无需向承诺人返还。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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