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章目 标题 页次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人员组成......1
第三章 职责权限......1
第四章 决策程序......2
第五章 议事细则......2
第六章 附则......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1 条 为加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保证董
事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 1.2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管理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2.1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 2.2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2.3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召集人的选举应当获得委员的 1/2 以上
同意;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 2.4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
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 2.5 条 委员除应遵守《公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
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以保证有效地履行其应尽职责。
第 2.6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3.1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4. 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
5. 对公司涉及 ESG 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包括战略规划、目标设定、政
策制定、执行管理、风险评估、绩效表现、信息披露等事宜;
6.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7.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8.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 3.2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 4.1 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 由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
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2. 公司有关部门对外进行洽谈的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
3. ESG 事项相关资料和报告;
4.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履职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 议事细则
第 5.1 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于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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